2024.10.24
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绿化养护作业车辆采购
(第一批次)及维修保养项目
比选公告
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根据项目需求,拟对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绿化养护作业车辆采购(第一批次)及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绿化养护作业车辆采购(第一批次)及维修保养项目。
1.2 供货地点:成都市,具体交货地点以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1.3 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绿化养护作业车辆采购(第一批次)及维修保养,包含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巡逻车供货、运输、售后等相关工作,公司自有电动四轮巡逻车的维修保养和两轮巡逻车维修(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及质保范围内的除外)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比选工程量清单》,具体采购品种、数量及时间以甲方任务委托为准。
1.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5 服务期限:采购有效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维修保养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任务委托为准,服务期限届满时如甲方已下达委托尚未完成的,至任务委托履行完毕之日本合同终止。
1.6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或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规定、规范,以及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2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养护作业车辆供货类似业绩。(注:本比选文件中绿化养护作业车辆指电动四轮巡逻车、电动三轮车。)
2.3 信誉要求: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4年 10 月 25 日至2024年 10 月 29 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到成都市高新区新民路150号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会议室(四)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3.2 比选人 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6 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新民路150号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乐动平台(http://www.zeusadvisor.com)网站上同步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新民路150号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68214357、13980501214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27楼
联系人:胡先生、李女士
电 话:028-86610077-5188、185028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