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绿化养护作业车辆采购(第一批次)及维修保养项目比选公告

2024.10.24

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绿化养护作业车辆采购

(第一批次)及维修保养项目

比选公告

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根据项目需求,拟对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绿化养护作业车辆采购(第一批次)及维修保养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绿化养护作业车辆采购(第一批次)及维修保养项目

1.2 供货地点:成都市,具体交货地点以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1.3 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绿化养护作业车辆采购(第一批次)及维修保养,包含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巡逻车供货、运输、售后等相关工作,公司自有电动四轮巡逻车的维修保养和两轮巡逻车维修(产品本身质量原因及质保范围内的除外)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比选工程量清单》具体采购品种、数量及时间以甲方任务委托为准

1.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5 服务期限:采购有效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维修保养有效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任务委托为准,服务期限届满时如甲方已下达委托尚未完成的,至任务委托履行完毕之日本合同终止。

1.6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或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规定、规范,以及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2 业绩要求:20211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绿化养护作业车辆供货类似业绩。(注:本比选文件中绿化养护作业车辆电动四轮巡逻车、电动三轮车

2.3 信誉要求: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选者,请于2024 10 25 日至2024 10 29 9001700时(北京时间)到成都市高新区新民路150号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会议室(四)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3.2 比选人 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1 6 10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新民路150号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乐动平台(http//www.zeusadvisor.com)网站上同步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新民路150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8-6821435713980501214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27

人:胡先生李女士

   话:028-86610077-518818502810309